******银行名录入选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鲁建房字[2022]1号文)等******建设局委托,就******银行名录入选项目******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银行名录入选项目(非政府招标)
2.招标项目编号:XT-GC-******-01001
3.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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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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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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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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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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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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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录入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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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相关企业开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证该账户为专用账户,并设立专门的预售资金监管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同时保证按照要求收存、归集商品房预售资金,保证相关企业在本行范围内办理的个人按揭贷款存入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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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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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2.************银行;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事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
4.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149号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38-******
******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莹
联 系 电 话:053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