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宫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4)38号;关于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宫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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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856.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821.5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不增加用地面积及建筑在现有南宫市城区供水管网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包括铺设供水分支管网,采用管径为 DN110-DN160的PE管,全长105.32千米,及里巷供水管网;改造供水智能化检测调控系统1套,修缮城区机井4眼,破除恢复路面约为 29.73 万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建设地点:南官市主城区 。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计划工期:2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1个月,自招标人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8 00:00:00至2025-11-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本项目严格落实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规定要求。
(2)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王吉茂(建设单位人员)、王义(招标小组负责人)、董海娟、杨牧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招标人: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吉茂 0319-****** ;
******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义 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转831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南宫市东进大街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4层 |
| 邮编: |
055750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王吉茂 |
联系人: |
王义 |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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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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