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智能制造安建智源2025三角洲项目桥梁板采购标段1(项目编号:ACEG-************)招标发布澄清补遗:
报价清单中,说明“5.支付方式:按月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投标人于每月20日凭招标人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到招标人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与招标人办理结算。结算次月支付全额货款。”变更为“5.支付方式:按月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投标人于每月20日凭招标人人员开具的收料单到招标人进行对账,双方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与招标人办理结算。合同签订后30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80%的货款作为提货款,余款20%在结算次月根据实际结算金额支付”。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十条第1款、第2款,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中的报价清单,变更内容同上。
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招标控制价,做变更,变更内容见变更后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中,第五章报价清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商务标投标文件,二报价清单,报价清单附件,做变更,变更内容见变更后报价清单及采购文件。
请知悉。
注:此澄清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不放入投标文件中,不作为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