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民避险安置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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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进场交易编号:FC-GC-******-02-01
1.2******居民避险安置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控制价:372万元。本项目设招标控制总价,超出或等于招标控制总价的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
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范围包括电梯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按照技术参数配置、开孔、培训等直至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
1.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90日历天。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2①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及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3 未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4本项目接受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参与投标,一个电梯设备制造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招标电梯的投标活动,一个投标人也仅能代表一个电梯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的电梯设备参加本次招标电梯的投标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8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8081/fwzn/003005/******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其他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3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委员会
******街道王东村
联系人:李主任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42号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
八、异议与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42号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8.6监督部门:******办事处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方式: ******
地址:肥城市工业三路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