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机关就聘请荔湾区物业服务项目综合巡查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物业住宅小区项目综合巡查
二、委托单位: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简称甲方)
三、服务内容
围绕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约、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共有资金规范管理、物业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对全区物业住宅小区项目进行综合巡查。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一)物业服务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
(二)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建立情况,公共收益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的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
(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消防、电梯、防汛、电力、供水、燃气等。
(四)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垃圾分类、病媒生物防制等。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情况。重点检查: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规范停放及充电。
(五)根据甲方工作要求提供其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巡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定检查组及巡查人员名单。各检查组应包含不少于一名物业管理专家(附专家简介),中标后15日内提交甲方报备。
(二)委托期间开展不少于两次全覆盖巡查:第一次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并督促整改,第二次重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巡查期间检查人员须统一佩戴工作证,工作证由中标单位自行制作,工作证款式和数量需向甲方报备。
(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督促受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并形成一小区一整改清单。整改事项应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抄送甲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于收到书面告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整改,并向检查组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情况须有图片佐证。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完成情况的小区,应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整改,经提醒后仍未按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应书面向甲方报告。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当注明原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检查组应于第一次检查后30日内将检查结果同步上传“广州物业管理”企业微信,路径为“工作台-小区检查-本人检查-综合督查”。
(五)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辖区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应书面向甲方报告。
(六)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表所列内容,对于委托单位结合上级要求临时交办的检查任务,应结合常规检查计划一并开展。
(七)检查组应于每次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检小区的检查结果报告(一小区一份报告),并在每月30日前连同当月检查情况台账一并报送甲方。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应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按照一小区一文件夹的形式整理,每个文件夹内包含报告文档、初检问题现场照片、整改后的现场照片(如有)、物业公司反馈的整改报告。
(八)检查组按照工作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后,应当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包括电子档案),按照一区一档的方式,妥善保管相关检查工作资料和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记录表、现场相片、督办文书、反馈情况等相关资料)。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广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三)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
七、提交材料
(一)公开比选报名函(内附具体联系方式);
(二)服务单位的简介及团队介绍;
(三)服务方案;
(四)服务费用的报价;
(五)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近三年来的同类项目经验业绩
八、提交文件要求与投递方式
(一)提交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壹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提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
(二)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7 月 11 日18时前提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递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七楼713室物业管理科;
(四)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评审方式
(一)询比人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工作方案、业绩经验、团队配置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二)询比人对满足询价公告报名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公开比选评分标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附件4),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满足询价公告报名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分。
(三)评分按照各报价人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报价部分得分高的排前;若报价部分得分相同,则由报价文件提交顺序较早的排前。
(四)若本项目满足报名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的报价人不足2家,则本次询比失败,询比人将视情况重新组织询比。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开比选报名函
2. 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公开比选评分标准表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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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开比选报名函.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docx
附件4.公开比选评分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