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一园新增NEAT/ACE/VI线及喷砂除毛边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祥泰路227号现有一园厂区内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街道等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对一园A7车间进行适应性改造,在A7车间购置NEAT线,VI线,大喷砂机,输送带,机械手等设备,主要对现有铝合金制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并对公共配套工程进行适应性调整。项目建成后,保持现有产品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NEAT线产生的酸碱废气和VI清洗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经各设备自带的水喷淋设施处理后再集中收集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127)排放;NEAT线产生的酸碱废气通过生产线封闭收集后经“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128)排放;VI清洗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密闭收集后经“二级串联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129)排放。
(2)废水
******有限公司,尾水排入新通扬运河。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喷砂机、VI清洗线、NEAT线、风机等设备,噪声值约在75~95dB(A)之间。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高噪设备采用相应的隔音、减振措施,同时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蚀刻槽液、AT槽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过期化学品、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固废报废磨料、废金属屑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废水处理污泥、纯水制备废弃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理企业处理处置,各种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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