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发包人
名称:******卫生院
地址: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上街村民组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2室
项目名称
******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AHZH-CG-FB-******
发包时间
2025年7月3日9时00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452079.95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负责人:刘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综合得分:89.00分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其他:/
第二承包候选人
响应报价:463617.02元
项目负责人:丁双侠
综合得分:87.58分
第三承包候选人
响应报价:462138.45元
项目负责人:程政
综合得分:87.35分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日-2024年7月6日
其他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唐先生(发包人)、王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发包人)、******(代理机构)。
******卫生院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不得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卫生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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