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提升项目-帆影路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武招2025-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提升项目-帆影路已由******改革局以2501-330424-04-01-558091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街道境内。
2.2建设规模:道路全场300米,红线宽度24米,同步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及绿化、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照明等市政配套工程。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285万元。
2.4勘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 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1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居环境提升项目-帆影路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工程勘察、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相关专业或市政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9 时00 分至2025年6月30 日14时30分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0.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0 日14时30分,地点为******街道公园路******服务中心3楼333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地址:******街道利澳大厦9楼904室
联系人:张叶东 联系人:马红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5年6月19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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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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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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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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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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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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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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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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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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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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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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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相关专业或市政专业)。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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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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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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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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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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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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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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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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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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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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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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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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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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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