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赛特公司缓控释制剂技改扩规项目土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抗赛特公司缓控释制剂技改扩规项目已进行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02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泰市莲花山路******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体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体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面积19053.5m2,建筑层数四层,无地下层数,建筑高度一层4.8m,二层4.2m,三层6.5m,四层7.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 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6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招标以工程******.00元作为监理费报价基数,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48000.00元,监理费费率0.4%。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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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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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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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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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赛特公司缓控释制剂技改扩规项目土建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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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 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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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 号文) 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日。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6.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7.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驻地
联 系 人:陈子衿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38-******
电 子 邮 箱:******
八.异议和投诉
线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8-******
4、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