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至自贡高速公路(永川至荣昌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至自贡高速公路(永川至荣昌段)******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5〕1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荣昌区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至自贡高速公路(永川至荣昌段)项目起于******街道海棠大道,在胡豆坪与永江高速相接,设胡豆坪枢纽互通,从青峰镇南侧通过,经过猫儿沟,在彭家老院子处设置桥梁跨越白沙水库,向西延伸设置隧道穿越阴山后,在红炉镇金银凼设置红炉互通,与 S546 交叉,路线跨越小安溪后沿铜宝屋基、天堂村、帅家桥北侧布线,设置桥梁跨越观音堂水库下游冲沟后,在永荣镇北侧设置永荣互通,向西进入荣昌境内,路线从燕儿坝水库南侧和盐井沟水库北侧地带穿过在直升镇太乎桥附近接入荣昌至自贡高速公路(重庆段),设置直升枢纽互通,全长 24.392 公里。全线设置大桥 10 座、中桥3 座;特长隧道1座;设互通式立交4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胡豆坪枢纽、直升枢纽),一般互通2处(红炉互通、永荣互通):设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3处(其中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同步建设胡豆坪、红炉、永荣3条互通连接线,共长0.59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金额: 37.29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23.5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永川至自贡高速公路(永川至荣昌段)施工监理,本项目监理机构拟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1******办公室,本项目总监办设置试验室,同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线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互通工程、交叉工程、房建区场坪工程、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 主管部门 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1-27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12-05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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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李平平
|
联系人: |
张先生、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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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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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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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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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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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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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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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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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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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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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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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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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
[******************].cqz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