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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监理-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南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5-09-03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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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观音港路(大托路-新锋路)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09117:00)截止。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不同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规定: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实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实名认证机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人证比对,比对通过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授权代理人应接受所在单位委托开展投标活动。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导则》规定,也不方便投标人开展投标工作,要求本条修改为授权委托人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答复:1.“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系统招标文件范本模版,无权修改,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选定”请按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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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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