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局禁毒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粮油、肉类、干货、蛋类、豆类、调味品等副食品)
2******公安局禁毒支队食堂的************公安局禁毒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粮油、肉类、干货、蛋类、豆类、调味品等副食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选择具有相应供货条件、满足供货要求、信誉和营业作风良好的相关企业。
3、采购预算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00,000.00,按实结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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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
2.送货质量: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
4.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单后2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
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5.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6.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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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汇总表
(1)干货、豆制品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香菇、木耳、海带、笋子、干豆角、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其他干货等 | 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2 | ? ? ? ? ? ? ? ? ? ? 各类豆制品 | 符合GB/T 23494-2009、GB27 12-2014 标准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 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 纯正清香。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 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3 | 其他 |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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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蛋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鸡蛋 | 符合?GB2707 、GB2762 、GB2763 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3)?调味品等副食品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 醋、酱、料酒、生抽、蚝 油、?调料、淀粉、酵母、 糖、八角、桂皮、?豆瓣 酱、榨菜、腌?菜等 | 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红亮有光泽,挂碗现象较好且不易滑落,震动后所产生泡沫细腻持久,不易散去。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调料:颗粒均匀、饱满。无杂质,无发霉虫蛀、?无受潮、等变质现象。无明显刺鼻酸味。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其他调味品。 | /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4)粮油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大米、面粉、米粉 | 通过食品安全认证的优质产品,为正规生成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2 | 食用油 | 食用油类(花生油、菜籽油、橄榄油、油茶籽油等);调料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需非转基因产品。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5)肉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单位 | 年需求量 |
1 | 五花肉、精腿肉、排骨、猪大骨、猪脚 | 去头去尾去杂的白条肉。交货时须以半边为单位,不得肢解为零碎条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肉质紧密,纤维清晰有弹性,肌肉有光泽,色泽均匀,脂肪乳白色,外部湿润不粘手,具有新鲜肉固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及异味,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2 | 牛肉 | 结实柔细、油润,呈红色,具有新鲜牛肉固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及异味,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3 | 羊肉 | 结实柔细、油润,呈红色,具有新鲜羊肉固有的气味,无腐败变质及异味,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4 | 鸡肉 | 去毛、开膛除杂的整只新鲜鸡肉、清洗干净,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5 | 鸭肉 | 去毛、开膛除杂的整只新鲜鸭肉、清洗干净,提供检验检疫票证,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6 | 虾米、小鱼仔、草鱼(杀)、雄鱼(杀)、黄鸭叫(杀)、鱼籽鱼泡、牛蛙(杀)、鳝鱼(杀)、其他水产等 | 新鲜、无腐烂、无损伤,符合GB 2733、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7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鱿鱼、墨鱼等海鲜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GB 2733、GB 2763、GB 2762及其他相关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8 | 冻货(筒子骨、鸡架、鸡腿、鸡胸肉、鸡米花、无骨鸡柳、脆香翅根、青豆、玉米粒) | 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9 | 火腿 | 符合GB/T 20712标准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10 | 其他 |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6)早餐、蔬菜、奶制品类
早餐类 | ||||
类型 | 品种名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早餐类 | 鲜米粉、鲜圆粉、?鲜碱面、包子、馒?头、糕点、面粉等 | 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 /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蔬菜类 | ||||
类?型 | 品种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 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莴?笋、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水果 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根茎 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瓜类 |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豆类 | ?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茄果类 |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公斤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水果类 | ||||
? 类型 | 品种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单位 | ? 年需求量 |
? ? 水果类 |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哈密瓜等 | 果实新鲜饱满,表皮光滑亮泽,无病果、无碎果、无虫食、无腐烂、无机械伤 | 公斤 |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奶制品 | ||||
类型 | 品种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 酸奶类 | ? 酸奶、纯牛奶等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 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03 2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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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干货、蛋类、豆类、调味品等副食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3)新鲜卫生符合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4)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6)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2、粮油类
(1)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2)供应的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国家标准,符合GB 1354-2009、GB/T 17756—19 99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提供优质的大米 , 或是军粮,中粮大品牌旗下的五常大米。外观无霉变,无杂质。包装袋上必须有产品名称、营养成分、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3)供应的面粉应质量达到?GB1355-2003国家标准,无霉变,无杂质,一年内新粮研磨所制,可加工制作包子、馒头、米糕等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有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面、面粉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4)配送的食用油应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黏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包装完好,外包装未受污染,无挤压变形,无涨袋,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 ?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识,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应标示食品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应清晰地表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GB 2716-2018国家标准,不使用调和油,大豆油。
粮油类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大米国家标准 GB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0)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11)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12)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14)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 GB2707、GB2762、GB2763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5)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3、肉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5)《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 9959.1-2019
(6)《分割鲜冻猪瘦肉》GB/T 9959.2-2008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9)新鲜卫生符合?Q/JWDS 0001?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10)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 2763-2021?要求;
(11)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 2763-2021、GB 2762-2017?标准;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及其他相关标准;
(13)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4)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肉食类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质量要求 |
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其副产品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
2 |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相关加工产品 | |
3 |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相关冻货产品 |
1)成交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成交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4)成交方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水产类产品
1)采购方按需采购水产类,成交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 2733、GB 2763、GB2762及其他相关标准。
4)成交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1) 采购方按需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 ,成交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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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早餐、蔬菜水果、奶制品类:
(1)蔬菜在配送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由成交人进行采样检测,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报告单必须有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数据,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成交人承担。
(2)蔬菜水果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3)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新鲜瓜果蔬菜,瓜果蔬菜可溯源,由成交人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瓜果蔬菜要求“三无”(无农药残留、无化学催长剂、无霉烂、变质、腐败)并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食品安全法要求。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成交人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再由成交人具体负责配送指定地点。
(4)成交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 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成交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 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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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一)、配送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成交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3、食材供应要求:配送频率一般为两天一次。采购人提前1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成交人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且如实提供市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配送时,成交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清单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清单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4、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成交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5、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6、包装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8、成交人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成交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人。成交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9、出入库管理:成交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二)、供货要求
1、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成交供应商。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4、在供货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产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
5、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成交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协议,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8、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10%的菜款。
食堂物资采购遵循随行就市原则,供应商应每10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市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的,每次扣款1000元,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10、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1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另外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12.供应商承诺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针对本项目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按合同签署日期购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格式自拟,如供应商未能按承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采购将终止合同的签订且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追究其相关责任。)
13.供应商须做如下承诺:
若供应商提供的蔬菜或肉类产自自有蔬菜或肉类生产基地的,中标后可随时满足采购人的调研需求;
若供应商提供的蔬菜或肉类采购自第三方蔬菜或肉类生产基地的,中标后可负责协调第三方基地以满足采购人的调研需求。
(三)、考核机制和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每次扣款1000元,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3、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但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或成交供应商违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情形除外。
六、验收标准: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成交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八、付款规定:
1******公安局禁毒支队
2、付款方式: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60天结算一次,每月底最后一天进行对账,对账结果经采购人审计后,成交人根据审计结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合同中成交人指定账户。成交人和采购人合同约定货款付到合同签订单位账户,不准付到其他账户。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供应商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成交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成交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成交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九、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至少四份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0天的农残报告(绿叶菜类、根茎菜类、瓜类、茄果类,每类中可自选任一品种,受检单位或主体与投标人一致)。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须含冷链车),并承诺服务覆盖本项目全周期,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自行编制)。配送专用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和车辆照片(冷链车还需提供制冷设备照片)”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配送专用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票据或截图、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冷链车还需提供制冷设备照片)”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编制详细、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①食品原材料采购物资装卸、储存方案(内容包括投入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②食品物资配送方案(内容包括配送车辆及运输条件,成员组织机构等);③食品物资验收方案;④售后服务方案;⑤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⑥食品物资配送的安全预案;⑦自然灾害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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