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机械装备公司
德昌分公司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七月
中国·(兰州)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1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50615
受******有限公司委托,******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机械装备公司德昌分公司所需的3台桥式起重机,计划使用项目来款及企业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因德昌分公司生产需要,需采购3台桥式起重机设备,3台桥式起重机均布置于厂房内。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设备的详细配置参数,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但不限于桥式起重机的的生产、设计、制造、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卸车、交货、安装(危大方案评审费用、安装所需吊装设备费用、人员食宿及差旅费用)、调试、验收(报检)取证、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供应商应确保交货及时,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设备规格 | 采购量 (台套) | 备注 |
1 | 桥式起重机 | QD32/5t-22.5m-10.5m A5 | 1 | |
2 | 桥式起重机 | QD50/10t-28.5m-10.5m A5 | 1 | |
3 | 桁架桥式起重机 | QD25-22.5m-10.5m A5 | 1 |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交货,并于交货后15日内完成安装。
5、交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6、质量要求:
(1)卖方保证所供设备及配件为未使用过的最新产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采购文件承诺的质量、规格、品种和性能;保证设备能满足使用要求。
(2)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合同设备在运行时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卖方应保证按合同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由于设计、材料或工艺等方面的缺陷。
(3)整套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4)质保期内,投标人中标后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因制造、安装技术和配件、材料的缺陷而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故障负责,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总成件,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总成件的质保期。无论何时若买方发现合同设备所用原材料、部件、设备是旧的或翻新的或存放一年以上的,投标人应无条件给予更换并且向买方补偿这部分部件费用的20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及费用损失。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设备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5)如果由于卖方的责任而使合同设备有缺陷,则卖方应无条件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6)设备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以合同技术协议为准。
(7)卖方负责设备制造及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涉及设备质量的一切责任,并承担在制造、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生产、发货,所有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合同全额发票)、验收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相关图纸等,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到货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提供47%财务收据,卖方支付买方本批设备价格的47%作为安装验收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银行承兑(6个月)。
该合同无调差机制,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
8、本次采购为平台全流程,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响应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采购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在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高于技术能力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录******/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和集采平台(******)上发布。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德昌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江宁南路1166号
邮 编: 611100
联 系 人: 山治军、孔菊珍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供应商************办公室(******)提出投诉。
2025 年 7 月 7 日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 |
3.2.3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设备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采购范围为: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设备的详细配置参数,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但不限于桥式起重机的的生产、设计、制造、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卸车、交货、安装(危大方案评审费用、安装所需吊装设备费用、人员食宿及差旅费用)、调试、验收(报检)取证、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 3、本次询比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各种因素调整单价。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 4、保函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江宁南路116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时鹏赟 5、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 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6、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询比公告中的“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1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2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3.5.3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份数 | 全流程:使用投标管家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 |
响应文件 | 1、本次询比为电子响应,供应商应使用“中国电建投标管家”工具软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格式,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模块,导入响应文件电子版。被导入文件的格式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辑。被导入文件应是word文本或图片格式,若需导入多个图片的,供应商应将图片复制到单个word文本后进行导入。 2、是否需要绑定评审指标: ?是,要求 ?否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无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投标报价的0.5%。
3.3评审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5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2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30分。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标价 | 50 |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 二、得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依次类推最低扣至30分。 |
合计 | 50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2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2 | 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二 | 销售业绩 | 5 | 对2022年-至今内设备销售业绩进行评价,业绩合同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将验证业绩资料真假性。若供应商提供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规格相同或高于本次招标规格的供货合同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得3分,每多一个加1分,最多满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关键页,并提供该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
三 | 财务状况 | 2 | 对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未提供相关资料,得0分。 |
四 | 付款方式和交货期 | 8 | 根据付款方式综合评审,不满足得0分,满足得3分,最优得4分。根据交货期综合评审,交货期不满足得0分,满足采购文件工期要求得3分,交货期每提前5天加1分,最优得4满分。(供应商须明确交货期和排产计划表) |
五 | ******银行信誉 | 1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六 | 商务条款偏差 | 2 | |
合计 | 20 |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整机性能、主要部件配置及参数 | 8 | 对桥式起重机整机性能、核心部件(材质、生产厂家)要求、主要部件(大车行走机构、小车行走机构、制动系统、电器控制系统、门机整体结构)配置及(生产能力、功率、设备总重)参数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附照片) |
二 | 设备的主要材质以及外协件(外购件)的优越性 | 3 | 对设备的主要材质:门(机)架、卷筒、动滑轮、定滑轮及轨道,外件(外购件)品牌的优越性进行评价,最优得3分:最低得1分。 |
三 | 电气设备配套方案的先进性保护的可靠性 | 3 | 对配套电控柜、PLC、变频器、电气元件等的选择先进性、防护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评价,最优得3分,最低得1分 |
四 | 生产能力 | 3 | 具备设计,加工,制造,总装配等全部自制能力的得满分,缺少一项扣1分。提供车间照片、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照片、施工人员情况等。总装配提供前期类似设备的照片等。 |
五 | 质量保证承诺 | 3 | 根据竞标响应人的质量保证承诺及质量管控措施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六 | 售后服务 | 6 | 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最优得3分,最低得0分。 提供超危大门机安装拆除专项方案专家审查意见表2份,得1分,每多1份加1分,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七 | 专项考察 | 2 | 根据专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八 | 技术部分偏差 | 2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合计 | 30 |
|
(采购编号:POWERCHINA-0104-250615)
(合同编号:SCQY-SBCG-2025-001)
甲 方:******有限公司德昌分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 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
甲方:
******有限公司德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 3242 MA69 4YTR 63
企业地址:德昌县麻栗镇银厂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
2.乙方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并将上述因素均已充分考虑在单价及总价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 德昌分公司 工程所需 桥式起重机 (以下简称标的物)的买卖事宜,在 四川成都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
1.1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如下:
1.1.1 本合同书及其书面补充协议(含附件)。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招标文件。
1.1.4 投标文件。
1.1.5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等文件。
1.1.6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互相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
2.1 甲方拟向乙方采购的标的物为 桥式起重机 ,暂定采购数量为 3台套 ,所购标的物具体信息、对应价款等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桥式起重机 | QD32/5t-22.5m-10.5m A5 |
| 台 | 1 |
|
|
|
2 | 桥式起重机 | QD50/10t-28.5m-10.5m A5 |
| 台 | 1 |
|
|
|
3 | 桁架桥式起重机 | QD25-22.5m-10.5m A5 |
| 台 | 1 |
|
|
|
合计 |
|
|
|
| 3 |
|
|
|
含税合同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不含税合同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税率及税额(元) | 税率 % 人民币大写: RMB: |
2.2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工期要求、乙方的服务质量、标的物质量、乙方的实际供应能力等因素对供应范围进行明确和调整。对此,乙方表示接受,并承诺将竭尽所能严格确保甲方的使用要求。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 2 套/台随机资料1套电子版随机资料,乙方提供资料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系统并符合ISO标准。其中 1 套/台资料在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标的物完成出厂试验抵达交货地点)后 30 天内通过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交至 ****** ,另 2 套/台资料随标的物发至交货地点。
2.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供应标的物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否则超过数量视为乙方对甲方的无偿赠予。
2.5 交货地点与时间
2.6 交货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
2.7 交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具体采购需求为准,开展备货、供货事宜。乙方应于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 3 日内完成以上全部标的物或按甲方书面通知载明的分批供货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并完成设计、制造、生产、包装等,并发货至(指定位置)。上述相关标的物供货周期不应超出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周期,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调整,调整后的供货周期以相关书面文件为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甲方因此额外支付的保管、保养、维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3.3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以随时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但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进行口头变更,但应当在48 小时内补充书面文件。
甲方单方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交货地点较原交货地点偏离未超过50公里的,乙方不得因此请求费用补偿或索赔;超过50里导致乙方费用显著增加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交货时间较原交货时间偏离未超过30天的,乙方不得因此请求费用补偿或索赔;超过30天导致乙方费用显著增加或产生较大损失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RMB 元, 增值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 13 %;若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增值税作相应调整。
3.2 本合同货币为人民币,已包括标的物费、设计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税金(含增值税及其他乙方须缴纳的税种)、利润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设备费用、现场安装人员食宿及差旅费、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标的物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所有费用。
3.3 以上合同总价为签订本合同时拟购标的物的总价,最终合同价款在标的物完成验收后确认。
3.4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风险是预知的,已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第四条 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4.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标的物应与甲方发布的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有 国家相关部门 颁发的 营业执照或生产制造许可证,如果提供标的物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乙方提供的标的物不能通过当地管理机构验收,甲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对标的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标的物质量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标的物质量的特殊要求为 无 。
4.3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 环境体系和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标的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4 乙方对甲方采购标的物的拟使用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地区、使用目的等已做了充分的了解,乙方保证标的物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合同约定对拟使用标的物的项目负有管理的单位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自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发包人、甲方上级单位等,下同)的要求,并适应甲方拟使用地区的气候环境等外部条件。
4.5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五条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均属甲方财产。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此类文件(原件及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其他纠纷。
6.2 因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标的物更换。
第七条 运输与保险
7.1 标的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前的装车、运输由乙方负责,进场后卸车由乙方负责。
7.2 标的物送达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前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标的物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同时所有权及风险一并转移甲方。
7.3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购买保险,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并自行处理有关保险投保、理赔事宜。
7.4 乙方在标的物发运前3 日应向甲方通知标的物的发货批次、装运清单以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承运人等信息。
第八条 包装
8.1 乙方应提供标的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标的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标的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因包装不合格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2 甲方对标的物包装提出特殊要求的,标的物包装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甲方对标的物包装提出的特殊要求为 无 。
8.3 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送达交货地点后转移至甲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8.4 若标的物包装不符合本条约定的标准,甲方可选择拒收,或由乙方重新包装。甲方选择拒收的,相关标的物由乙方自行拉回或采取其他方式妥善处置,甲方拒收标的物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甲方违约。甲方选择由乙方重新包装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或甲方于货款中扣减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市场价的差价款。该差价款不能确定的,按该标的物分项综合单价5 %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验收与交付
9.1 在交货前,乙方或制造商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甲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9.2 甲方应在货到指定位置后7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3日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甲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9.3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9.4 标的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标的物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注明并由甲乙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 全部责任
双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验收人员,其他任何人员或单位无权出具验收意见。以下人员变更的,应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对方无效。
甲方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9.5 验收注意事项:乙方必须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标的物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标的物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危大门机安装拆除方案、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该《验收报告》作为甲方向乙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在质保期满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9.6 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9.7 甲方验收后,不免除或减轻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质量保证及其他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检验、安装、调试
10.1 甲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乙方(或制造商处)会同乙方检验人员对标的物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2 乙方应在验收(或安装完成)后7日内完成对标的物的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标的物的正常运转。乙方负责提供所供标的物安装、调试方案等书面技术资料。若所供标的物安装,需要先行基础施工,则由乙方负责提供标的物基础施工图、预埋件(包括防雷接地预埋)。甲方与乙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10.3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7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10.4 标的物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标的物的最后验收。
10.5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标的物、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标的物、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6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标的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标的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标的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10.7 甲方验收机构在标的物到达现场后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标的物的权利不会因为标的物起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0.8 如果在合同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标的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享有索赔的权利。
第十一条 价款支付
11.1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并向乙方书面确认具体采购需求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合同总价的0% 价款,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以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预付款保函提交给甲方,预付款保函含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保函于乙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
11.2 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送货到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指定位置)并经甲乙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对应合同总价的 50 % 价款。
11.3 标的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对应合同总价的 47% 价款。
11.4 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 3% ,待标的物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 12月 满后 30 天内付清。(双方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质保期,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或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或参照市场通行规则约定)
11.5 在甲方支付扣除质保金之外的全部货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金额为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含抵扣联,按甲方通知要求开具);税率若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须进行相应调整。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 ******有限公司德昌分公司
税 号: 9151 3242 MA69 4YTR 63
地 址: 德昌县麻栗镇银厂工业园区
******银行:******有限公司德昌县支行
账 号: 2263 7101 0400 1768 0
电 话: ******
12.6 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甲方付款的,自甲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甲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12.7 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银行转账。
(2)货款的 0 %******银行承兑汇票 方式支付,贴息费用选用以下 ④ 方式:
①乙方提供贴息办理资料,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全部贴息费用。
②乙方提供贴息办理资料,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承担 %的贴息费用。
③乙方提供贴息办理资料,甲方承担汇票金额 %且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的费用。
④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
(3)采用(半年期/一年期等)供应链、保理等业务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8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同履行期间,以上账户信息不得变更;信息变更的,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未书面告知的,致使甲方无法正常支付款项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的不适用于本条)
13.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0.00 ******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缴纳/提交。
13.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设备整体交付验收合格后1个月。
12.3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整体交付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设备交付验收合格完成,满1个月后退还。
12.5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若乙方提供同金额的履约保函,则履约保证金可退还。
12.6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
13.1 就标的物保管、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乙方保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知和提示甲方。
13.2 乙方保证所供应标的物全新、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对标的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标的物上未设有抵押权、质权等任何权利负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所有质保金。
13.3 乙方保证甲方使用标的物免受第三方指控,否则甲方因第三方指控而承担的责任以及因此发生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13.4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或者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检测活动,并负责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13.5 乙方应提前编制超危大门机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由甲方组织相关专家对超危大方案进行评审,专家评审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13.6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3.7 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3.8 质保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更换或修复部分的标的物质保期重新起算。乙方拒绝更换或修复,或者乙方更换或修复后质量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甲方有权没收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
13.9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聘请第三方代履行,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货款及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另行追偿,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10 标的物在质保期满后出现故障的,乙方承诺负责维修、更换相应备品备件或采取其它手段,以保证标的物恢复正常运行,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伴随服务
14.1 乙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乙方应随同标的物提供相应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设计计算书、图纸(机械图纸和电气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实施所供标的物的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标的物运作正常;
(2)提供标的物组装、维修所需的随机专用工机具及备品备件;
(3)办理备案、验收、取证手续(根据实际需要)。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标的物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培训服务:
1)工厂培训:如甲方需要,乙方无偿提供工厂内培训(运行、维修保养、施工工艺)10人·次,理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实操培训不少于10天;
2)实习培训: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在建项目运行操作培训;
3)现场培训:包括标的物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修理、工艺现场培训,直至参培人员全面掌握为止;
(6)运行人员 2 名、修理人员 2 名,人员配置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1)乙方提供运行、维修人员,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
2)乙方推荐能够胜任运行、维修工作的人员,如经过考核,甲方认为乙方推荐人员不能胜任现场作业内容,甲方有权将其辞退,乙方应承担员工辞退的推荐责任和相关费用。
(7)标的物出现故障,接通知后48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8)标的物运行期,乙方应确保提供免费网络技术支援。
(9)售后服务网点: / 。
14.2 无事先约定的,上述乙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如果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标的物的合同价中,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乙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单价约定如下:
(1)运行人员工资(含国内差旅费等)500元/月;国外项目服务还应包含国外差旅费和签证等费用。
(2)维修人员工资(含国内差旅费等)500元/月;国外项目服务还应包含国外差旅费和签证等费用。
(3)质保期外厂家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标准300元/天。
第十五条 备品备件供应
15.1 配件采购方式采用 直购 (寄售/直购)模式。
(1)寄售模式(国际项目适用)
双方约定标的物所有备品备件(含维保配件、易损件)以寄售方式供应,甲方提供寄售配件存放仓库并负责管理。甲乙双方共同核定首批寄售配件、材料类型、数量,批次补货计划以甲方核定为准。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寄售备品备件额度。
1)寄售期限:本合同标的物进场验收合格至项目竣工结束(或甲方书面通知),寄售期限不因批次补货计划金额变动改变。
2)寄售额度及补货:寄售仓库仓储额度为100万元,甲方提前1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补货计划及时补充,不得影响甲方使用需求,批次补货频率为2次/1月。
3)寄售单价:寄售单价为国内港口交货价,运费由甲方承担,详见寄售单价清单,未列项目以双方协商为准
4)寄售配件结算: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寄售的备品备件,使用数量双方确认后按季度(月/季/年)据实结算。
5)寄售配件支付:结算完毕,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结算额的97%,预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到后返还。
6)剩余寄售配件处置方式:寄售期结束,寄售仓库剩余备品备件处置方式为乙方自行处置乙方自行处置/甲方折价采购),如折价甲方采购,折扣为/。
7)甲方应提供良好仓储条件,保证存放备品备件规定时间内的存放质量。
8)其他事项: 无
(2)直购模式: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是否从乙方采购。
15.2 乙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或油料等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甲方从乙方选购的备品备件、油料,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油料等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储备所需的备品备件、油料等;
(3)在备品备件、油料等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油料原厂替代产品。
15.3 乙方应按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保证所供备品备件为合格正品。
第十六条 合同范围变更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向乙方发出通知,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发送到甲方指定地址,此通知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标的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4)乙方提供的服务。
16.2 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3天内提出并须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网传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
16.3 除了上述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索赔
17.1 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14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7.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八条 分包和转让
18.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18.2 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8.3 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乙方义务的约束。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严重火灾、洪水、冰雹、政府征收、征用、罢工、骚乱、疫情、战争等。
19.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告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任何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当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9.3 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9.4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期限相应延长。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前述责任和义务,甲方逾期支付相应款项在90日内的,乙方应予以谅解且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相应款项超过 90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最高至逾期款项的10 %;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形,乙方均无权再获得任何供货周期延长、费用、利润等增加。
20.2 除合同条款第1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误1天,甲方扣除乙方对应标的物总价的5% 的价款作为误期赔偿费,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对应合同总价的10%。
20.3 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 日以上的,或者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内在缺陷,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用途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
20.4 乙方不能交货或不履行交货义务,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10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逾期交货、不能交货或者不履行交货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0.5 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赔、罚款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权行使、行政机关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处罚或违约责任等,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并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处罚。
20.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基于本合同而享有的任何债权进行转让、保理、质押等,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应按合同含税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0.7 因乙方增值税发票填写有误或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及采购成本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20.8 如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被列为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与甲方及其所属各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和合同签订。
20.9 本合同所列违约金及罚款,甲方有权优先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乙方承担罚款及违约金,不免除应当承担的给甲方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21.1 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停建、与甲方解除合同等,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使合同标的物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
(3)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
(4)乙方出现严重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交货、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15 天及其它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行为。
(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15天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6)乙方违约行为累计达2次及以上的。基于本款的合同解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1.2 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合同解除,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1.3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补偿;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乙方未交付设备或配套附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设备或配套附件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22.1 凡因履行******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履行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终止。
23.2 本合同执行期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文件为准。
23.3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3.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3.5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专用条款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
交货批次(成套交货)
序号 | 交货批次 | 数量 | 全部到厂日期 | 备注 |
1 | 第一批次 | 3台套 | 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完成,交货后15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成 |
|
保廉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做好通用类设备(XX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履行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施工(XX任务)目标顺利实现,保证合同双方能够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理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XX主合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经常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婚丧嫁娶等时机,索取、接受乙方提供的钱物或劳务、财务帮助。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以及为个人或配偶子女等提供观光旅游活动或提供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单位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不得利用职权安排配偶、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不得利用职权在计量、结算、支付等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队伍。
(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不得提供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6)乙方不得利用黄、赌、毒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相关合同,并将乙方单位列入相关黑名单。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部门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部门或乙方上级单位有权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或该服务结束)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通用类设备(XX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50615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机械装备公司
德昌分公司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
| |
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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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
|
| |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
| |
供应商应具有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在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高于技术能力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
|
|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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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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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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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和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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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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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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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
整机性能、主要部件配置及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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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主要材质以及外协件(外购件)的优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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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配套方案的先进性保护的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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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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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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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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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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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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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响应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保******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询比,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 ******集团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 地址 |
| |||
年生产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5、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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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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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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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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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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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设备费 |
|
|
2 | 运杂及保险费 |
|
|
3 | 备品备件 |
|
|
4 | 专用工器具 |
|
|
5 | 易耗品 |
|
|
6 | 技术服务费 |
|
|
7 | 安装费 |
|
|
8 | 设计费 |
|
|
9 | 其它 |
|
|
| 总计: |
|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
| 税率: | 13% |
|
|
|
|
|
| 质保期满后5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
| 若有 |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 若有 |
| 其它服务 |
| 若有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出厂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单价 | 总价 | |||||||
1 | 桥式起重机 | QD32/5t-22.5m-10.5m A5 | 台 | 1 |
|
|
|
|
2 | 桥式起重机 | QD50/10t-28.5m-10.5m A5 | 台 | 1 |
|
|
|
|
3 | 桁架桥式起重机 | QD25-22.5m-10.5m A5 | 台 | 1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运杂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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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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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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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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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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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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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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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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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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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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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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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易耗品分项报价表(若有)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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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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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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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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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现场技术服务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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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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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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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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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工厂技术服务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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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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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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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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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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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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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设计联络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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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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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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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
|
|
|
|
|
|
|
…… |
|
|
|
|
|
|
|
|
4 | 培训费 |
|
|
|
|
|
|
|
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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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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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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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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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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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安装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桥式起重机 | QD32/5t-22.5m-10.5m A5 | 台 | 1 |
|
|
|
2 | 桥式起重机 | QD50/10t-28.5m-10.5m A5 | 台 | 1 |
|
|
|
3 | 桁架桥式起重机 | QD25-22.5m-10.5m A5 | 台 | 1 |
|
|
|
|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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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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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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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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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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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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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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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制造商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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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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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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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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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1. 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物资;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设计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4、后期桥式起重机存在改造情况时,供应商是否提供技术改进等相关服务并做出承诺;
5、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主要的性能、结构、组成和装机水平描述
2)设备操作和控制过程描述
3)电控系统图和技术说明
4)电气设备清单
5)供货范围及设备简图并标明尺寸
6)主要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7)设备主要性能保证值
8)提供设备制造周期和交货时间
9)响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序号 | 项 目 | 响应文件要求值 | 保证值 | 偏差 |
1 |
|
|
|
|
|
|
|
| |
|
|
|
|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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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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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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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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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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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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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址 |
1 | 桥式起重机 | QD32/5t-22.5m-10.5m A5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完成,交货完成后15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成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
2 | 桥式起重机 | QD50/10t-28.5m-10.5m A5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完成,交货完成后15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成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
3 | 桁架桥式起重机 | QD25-22.5m-10.5m A5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完成,交货完成后15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成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
桥式起重机QD32/5t-22.5m-10.5m,工作级别 A5 ;数量:1台
桥式起重机QD50/10t-28.5m-10.5m,工作级别 A5 ;数量:1台
桁架桥式起重机QD25-22.5m-10.5m,工作级别A5;数量:1台
2)环境温度:最热的月份 (平均最高温度)是七月和八月(29.6°摄氏度). 平均温度最低的月份是一月(9.4°摄氏度).平均温度最高的月份是 七月 (22°摄氏度). 最冷的月份 (最低平均温度最低)是 一月 (4.1°摄氏度)。
3)气候条件:雅安市气候类型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大部在低纬地带。平均总降水量为1704mm,降水量最高的季节为夏季,为865mm,降水量最高的月份为7月,为471mm,降水量最低的季节为冬季,为86mm。
4)风速:主导风向为西南风,静风发生概率为13.5%,扣除静风下年平均风速为1.1m/s,非扣除静风下年平均风速为1.0m/s。春夏季盛行西南风,平均风速为 1.0m/s;秋季盛行北风,平均风速为0.9m/s;冬季盛行东风,平均风速为0.9m/s。。
5)海拔高度:大部海拔在 1500 米以下,相对高度多在 1000 米以内。
6)环境相对湿度:≤90%。
8)三班制,每班作业时间 8 小时,每年工作日300天。吊装物件为钢结构产品。
9)电源:三相交流380V 50HZ。
序号 | 名称 | 供应商 | 备注 |
1 | GB/T3811 | 《起重机设计规范》 |
|
2 | GB/T14405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
3 | GB6067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
|
4 | GB/T 5905 |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
|
5 | GB50278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
6 | GB/T 10051.1-10051.12 | 《起重吊钩》 |
|
7 | GB8918 | 《重要用途钢丝绳》 |
|
8 | GB/5972 | 《起重机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
|
9 | JB/T4315 | 《起重机电控设备》 |
|
10 | GB7251.1-2751.8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
11 | GB/7592 | 《通用桥式起重机限界尺寸》 |
|
12 | GB/10183 | 《桥式和桥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
|
13 | JB/T6392.1 | 《起重机车轮形式尺寸踏面形状与轨道匹配》 |
|
14 | JB/T6392.2 | 《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
|
15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3 号令 |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
|
16 | GB/T14407 | 《通用桥式和桥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
|
17 | GB6164 | 《起重机缓冲器》 |
|
18 | JB/T8905.2 | 《起重机减速器》 |
|
19 | GB/T8923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
20 | GB/T9286 |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
|
21 | GB/T985.1 |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
|
22 | GB/T985.2 |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
|
23 | JB/ZQ4000.3 |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
|
24 | GB6417 |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和说明》 |
|
25 | GB11345 |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
|
26 | GB3323 |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
|
27 | JB/T6391.1 | 《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形式和基本参数》 |
|
28 | GB/T13306 | 《标牌(铭牌)标准》 |
|
29 | GB50231 | 《机械装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
|
30 | JB/ZQ4286 | 《包装技术通用技术条件》 |
|
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专用工具(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2、备品备件(厂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型 号】桥式起重机QD32/5t-22.5m-10.5m 工作级别 A5 ;
【工 况】用于雅安项目生产车间内部,车间布置图详见附件(厂房截面图),设计过程中需考虑额定吊装重量问题。
【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QD32/5t-22.5m-10.5m桥式起重机主要参数
序号 | 项目 | 参数/品牌 | |
1 | 型号 | QD32/5t-22.5m-10.5m | |
2 | 结构形式 | 双主梁 | |
3 | 跨度 | 22.5m | |
4 | 起重量(t) | 主钩 | 32t |
5 | 副钩 | 5t | |
6 | 起升高度 | 主钩 | 10.5m |
7 | 副钩 | 10.5m | |
8 | 主起升速度 | 0.8-9 m/min | |
9 | 副起升速度 | 1.2-12 m/min | |
10 | 小车运行速度 | 3-30 m/min | |
11 | 大车运行速度 | 3.5-35 m/min | |
12 | 供电电压 | AC380v 50Hz | |
13 | 控制方式 | 遥控+空操(司机室操作) | |
14 | 工作级别 | 主起升机构: | M5 |
15 | 副起升机构: | M5 | |
16 | 小车运行机构: | M5 | |
17 | 大车运机构: | M5 | |
18 | 整机: | A5 | |
19 | 整机供电方式 | 单级滑触线 | |
20 | 小车运行供电方式 | 工字钢+滑车 | |
21 | 车轮材质 | 42crMo | |
22 | 表面处理等级 | SA2.5 | |
23 | 油漆类型/厚度 | 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漆、聚氨酯面漆/150μm | |
24 | 配套轨道型号 | P43 | |
25 | 调速方式 | 全变频调速 | |
26 | 司机室 | 封闭 | |
27 | 增加配置 | / |
【型 号】桥式起重机QD50/10t-28.5m-10.5m 工作级别 A5。
【工 况】用于雅安项目生产车间内部,车间布置图详见附件(厂房截面图)。
【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QD50/10t-28.5m-10.5m桥式起重机主要参数
序号 | 项目 | 参数/品牌 | |
1 | 型号 | QD50/10t-28.5m-10.5m | |
2 | 结构形式 | 双主梁 | |
3 | 跨度 | 28.5m | |
4 | 起重量(t) | 主钩 | 50t |
5 | 副钩 | 10t | |
6 | 起升高度 | 主钩 | 10.5m |
7 | 副钩 | 10.5m | |
8 | 主起升速度 | 0.8-9 m/min | |
9 | 副起升速度 | 1.2-12 m/min | |
10 | 小车运行速度 | 3-30 m/min | |
11 | 大车运行速度 | 3.5-35 m/min | |
12 | 供电电压 | AC380v 50Hz | |
13 | 控制方式 | 遥控+空操(司机室操作) | |
14 | 工作级别 | 主起升机构: | M5 |
15 | 副起升机构: | M5 | |
16 | 小车运行机构: | M5 | |
17 | 大车运机构: | M5 | |
18 | 整机: | A5 | |
19 | 整机供电方式 | 单极滑触线 | |
20 | 小车运行供电方式 | 工字钢+滑车 | |
21 | 车轮材质 | 42crMo | |
22 | 表面处理等级 | SA2.5 | |
23 | 油漆类型/厚度 | 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漆、聚氨酯面漆/150μm | |
24 | 配套轨道型号 | P43 | |
25 | 调速方式 | 全变频调速 | |
26 | 司机室 | 封闭 | |
27 | 增加配置 | / |
【型 号】桥式起重机QD25-22.5m-10.5m A5 工作级别 A5。
【工 况】用于雅安项目生产车间内部,车间布置图详见附件(厂房截面图)。
【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QD25-22.5m-10.5m A5桥式起重机主要参数
序号 | 项目 | 参数/品牌 | |
1 | 型号 | QD25-22.5m-10.5m | |
2 | 结构形式 | 双主梁 | |
3 | 跨度 | 22.5m | |
4 | 起重量(t) | 主钩 | 25t |
5 | 副钩 | / | |
6 | 起升高度 | 主钩 | 10.5m |
7 | 副钩 | / | |
8 | 主起升速度 | 0.8-9 m/min | |
9 | 副起升速度 | / | |
10 | 小车运行速度 | 3-30 m/min | |
11 | 大车运行速度 | 3.5-35 m/min | |
12 | 供电电压 | AC380v 50Hz | |
13 | 控制方式 | 地操+空操(司机室操作) | |
14 | 工作级别 | 主起升机构: | M5 |
15 | 副起升机构: | M5 | |
16 | 小车运行机构: | M5 | |
17 | 大车运机构: | M5 | |
18 | 整机: | A5 | |
19 | 整机供电方式 | 单极滑触线 | |
20 | 小车运行供电方式 | 工字钢+滑车 | |
21 | 车轮材质 | 42crMo | |
22 | 表面处理等级 | SA2.5 | |
23 | 油漆类型/厚度 | 环氧富锌底漆、中间漆、聚氨酯面漆/150μm | |
24 | 配套轨道型号 | P43 | |
25 | 调速方式 | 全变频调速 | |
26 | 司机室 | 封闭 | |
27 | 增加配置 | / |
序号 | 名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电动机 | 无锡宏泰、江苏鼎力、江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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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减速机 | 国茂、博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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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动器 | 江西华伍、焦作制动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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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要电气元件 | 施耐德、西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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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变频器 | 施耐德、安川、汇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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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轴承 | 哈、瓦、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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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钢丝绳 | 巨力、狼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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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主梁桥式起重机主要由箱梁门架,大车运行机构,小车,电控系统等组成。门架是起重机的主体,是主要受力结构件。门架为双主梁结构形式,由主梁、端梁、支腿、下横梁、走台栏杆、梯子等附属金属结构组成。
2)主梁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合理布置梯子和走台及栏杆,保证人员在门架上通行方便。主梁应有(0.9~1.4)S/1000的上拱度,且最大上拱度位置控制在跨度中部1/10范围内。
走台踏面采用花纹钢板,厚度≥4mm;梯子斜度50~65o,走台上设单侧栏杆,高度为1050mm,并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设有高度为100mm的围护板。
端梁,支腿,下横梁与主梁之间的联接采用螺栓联接。
所有受力构件如门架主梁、支腿、下横梁、小车架等按GB/T14406《通用桥式起重机》标准规定制造,材质采用Q355B,最小厚≥8mm,非主要受力构件如走台、栏杆等采用Q235B钢材。
3)主梁、端梁的盖板和腹板的横向对接焊接缝、腹板与盖板之间的联接焊缝和组合焊缝,采用埋弧焊或气体保护焊。
焊接工艺和焊缝的检查严格遵守相的规范和标准,并对重要焊缝进行无损探伤,焊接、焊缝坡口符合GB/T985-8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和GB/T986-8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形式和尺寸》标准的规定,焊缝外部检查没有目视可见的明显缺陷,主梁受力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射线探伤时不低于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或GB/T11345-8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标准中的规定的II级。钢板表面的除锈达到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标准中的Sa2.5级。
4)大车运行机构车轮组采用合理结钩,车轮装配支撑面采用整体加工,保证各车轮的水平垂直偏斜,装配精度高,运行稳定,车轮组可以非常方便快捷的退出更换。车轮材质为42CrMo,锻造车轮,耐磨,使用寿命长。并进行先进的工频热处理淬火。其硬度符合:
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硬度(HB) ≥300~380
最小淬硬层深度 (mm) 20
最小淬硬层深度的硬度(HB) ≥260
制动轮的制动面进行热处理,其表面2-3mm硬度为HRC45-55,制动轮无裂纹缺陷。
大车及小车采用三合一驱动,变频调速,结构简单、维护方便。其变频系统可提供平滑的加速特性和多种运行速度,起制动平稳、操作简洁、定位准确。大车行走机构两端设有缓冲器,车轮端部设有清轨器,以便起重机行走时自动清除轨道面上的障碍物,确保起重机行走的安全。小车上设置两套独立的驱动装置,驱动装置的布置紧凑、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要求小车架及大车运行机构整体加工,材料做预处理, 满足设备使用性能。
5)吊钩钩头采用锻制,可360°旋转,采用双钩形式,吊钩上设有钩口闭锁器,以防止吊重脱钩,滑轮组设有防护罩或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6)卷筒组设计方案受力合理。卷筒的直径和长度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2圈的安全圈和3圈固定圈,钢丝绳偏角<3.5°。卷筒采用钢制卷筒,主要焊缝要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并需要回火热处理。
7)钢丝绳应符合GB 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中的规定要求,采用线接触优质型钢丝绳,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安全系数的选取应满足GB/T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8)车轮组采用特殊的支撑面设计,小车架、大车车轮装配支撑面采用整体加工,保证各车轮的水平垂直偏斜,运行稳定,可以方便快捷的退出更换。大车行走轮尺寸满足轨道受压载荷能力。
9)减速器选用起重机专用硬齿面减速机,承载能力高、效率高。
10)采用起重机专用变频电动机,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4,性能可靠、品质优良。
1)电气系统应设短路保护、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限位保护、紧急断电保护系统等。
①短路保护:总电源回路设置自动空气开关,作为起重机的短路保护,控制回路设置熔断器或小容量自动空气开关作为短路保护。
②电流保护:起重机各机构电动机均设有单独的过流继电器。配电保护箱中,设有总过流继电器,作为起重机的过流保护,过流继电器动作时,总接触器断开。
③失压保护:在配电箱中,主接触器作为失压保护装置;在各机构控制箱中,设置零压继电器作为失压保护装置,当供电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断开回路电源。
④上升限位保护:起升机构设有上升限位开关,保证吊钩到极限位置时,能够自动切断上升回路电源。
⑤行程限位保护: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机构在两端设有行程限位开关,保证行程限位保护。
⑥紧急断电保护:起重机的控制回路中设有紧急开关,当遇到事故时,可随时切断控制回路电源,进而使主回路断电,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⑦栏杆门安全开关的设置:进入起重机端梁栏杆门设有安全开关,当其中任意一个门打开时即可切断起重机总电源,使起重机各机构停止工作,避免人身事故发生。
2)起升机构设有超载限制器
超载限制器应具有显示起重量的功能,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3)照明及信号
司机室设有总电源和控制电源指示灯,便于司机及维修人员识别。司机室设有警示电铃或警报器,以便司机随时发出警示信号。
1)起重机起升机构均设置超载限制器。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105%时(可调整);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110%时,能立即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行车操作室内有实时起吊重量数字显示。
2)按照起重机机械安全规程,各外露有伤人危险的转动部件需设置防护罩,及钢丝绳防跳装置。防护罩形式为可拆式安全保护罩。
3)平台、走道、扶梯按国家安全规程和标准设计制造,设置便于操作者维修、检查。梯子踏步和室外平台、走台都应防滑,走台、平台、梯子的宽度不小于500mm,走台采用花纹钢板。
4)起重机装设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行程限位器,通过电气控制来实现对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保护。
5)在起重机上装设缓冲器等缓冲装置用以缓冲起重机运行制动的惯性动能。同时在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极限位置装设止挡装置,防止起重机运行超过极限位置发生危险。
6)起重机上装设扫轨装置,用以清理运行轨道上的杂物,防止因轨道上杂物引起的起重机脱轨等危险。
7)在起重机栏杆门处设置电气连锁保护系统,切断由于机构动作而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8)起重机电气部分装设缺相保护、错相保护、零位保护、欠压和过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等电气保护,保证起重机能在安全状态下稳定工作。
9)起重设备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监控功能,以便提高起重机自身保护和监控,减少不合理操作对起重机带来的损害,至少包括:
①.要有符合工程标准的声音警示装置;
②.所有可能带电的部位,应进行绝缘处理;
③.起重机电气系统所使用的电线和电缆具有耐高温、防火、防爆、机械强度高、安全可靠的特性;
④.所有旋转轴、联节器、齿轮和其它旋转部件应完全防护,防护罩的设计应能使人容易接近润滑油脂加注点、温度计和其他检查点,以便操作人员能够没有危险的或者不需拆除防护体的任何部分情况下,就可进行日常观察、维修;
⑤.安全联锁和限位装置、缓冲器、制动器、安全护栏等齐全,安全可靠;
⑥.设备的噪音和振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⑦.起重机的插座均为交流220V插座,带接地保护,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⑧.报警装置配置:
b.电机过热保护及报警;
c.刹车片厚度检测、保护及报警;
d.斜拉保护及报警;
e.缺相保护及报警;
11)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设备应合理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没有过度的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
3)外购配套件,选用优质、节能、先进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对重要部件经过采购方认可或由采购方指定。
4)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5)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有良好的互换性,转运灵活、无严重冲击和卡阻现象。
7)起重机钢结构的板材和型材都要经过抛丸预处理,管材除镀锌外,要经过化学方法或机械手工除锈,经除锈处理的钢材表面达到GB8923-88的Sa 2.5级。
8)零部件组装前从每个零件内部清除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物、填充物等,清除内外表面的杂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发运前必须涂上底漆和面漆,油漆颜色由采购方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对吊具等运行部件,其外表面涂有鲜明的警示标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金属结构所用钢材采用抛丸除锈处理,抛丸除锈等级达到GB8923中规定的Sa2.5级。(即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污、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仅残留点状或条状轻微色斑的可能痕迹)。底漆应完全遮盖住底材。其他部分构件不能用抛丸处理的,采用酸洗或手工除锈。达到GB8923中规定的St2.5级。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一层锌基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增加涂层。设备油漆颜色由需方确定。油漆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
漆膜的外观禁止有缩边、缩水、起泡、发白、失光,涂料流挂;干膜禁止有细微龟裂、剥膜等现象;面漆应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漆、流漆、开裂、针孔、脱层等缺陷。
1)桥式起重机主要标识内容为甲方指定,乙方若要起重机设置标志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喷涂标识。
2)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3) 铭牌上应刻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①. 制造厂名称;
②. 设备型号;
③. 设备名称;
④. 主要技术参数;
⑤. 出厂检验编码;
⑥. 出厂日期编码。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负责协调招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乙方翻译成中文(免费)。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乙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设备入厂2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甲方确认。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计算说明书、机械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门机最终设计总图、总装配图、电气原理图、操纵板接线图、动力机构接线图、基础布置参考图)
(2)设备机械操作手册1份;
(3)设备使用说明书(包括外形图、用途和特点、规格、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概述、电气系统概述、安装与试车、故障与排除方法、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易损件明细表、PLC程序编制手册等文字说明部分)1份;
(4)发货清单1份;
(5)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1份;
(6)保修单1份;
(7)所有资料电子版1套。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乙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2套。同时提供电子U盘(OFFICE2007、AUTOCAD2007或其他文件)。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计划编制交货进度计划,交货顺序满足甲方的交货要求。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将设备的详细设计方案及设计说明书提供给甲方审核,设备安装开始前一周内将安装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人员资质岗位证书提供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制造和交货进度计划,应该与甲方的工作计划相一致,并随工程进展每周更新一次,进度计划须交甲方审查批准。
交货时间: 下订单后50天内交货完成,15天安装验收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川藏物流园雅安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现场。
1、包装前货物须检验合格,清理干净,除锈、喷漆完好,标志明确。设备包装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锈蚀、防散失和防粗暴装卸的能力,适合于远程搬运。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大件、重物必须标明起吊点及吨位。
2、设备的包装、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含装箱单、合格证;包装材料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内有关标准的规定,无标准的材料,需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包装应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包装应确保在正常的搬运、装卸、运输、存储等流通过程中能抵抗环境条件的影响而不发生破损,不因包装不善而造成货物锈蚀、霉变、降低精度、残损或散失等问题。
4、乙方负责设备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包装运输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设备损坏由供方负责。
5、经过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制,在授予合同后供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发运货物的数量、承运人及联系电话、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2、设备运抵安装地点,根据有关单据双方对合同设备的装运数量、包装、外观进行检验,并作出初步检验报告,由双方代表签字认可。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设备检验后,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出具详细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安装方案交由甲方审核。按照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完成机械、电气等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并达到图纸和现场的使用要求。乙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以满足设备安装及调试的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3、现场安装完成后,要向买方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包含设备安装的自检记录,检测记录,试车记录等)。
4、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及设备投入正常运行的全套手续均由乙方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2、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3、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4、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5、乙方指派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工作。
6、乙方在组织技术服务人员验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情况发生,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1、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设备使用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2、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采用最新设计和合格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4、由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转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整台设备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5、保质期12个月。在保质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配套件缺陷、损坏等所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部件及总成件的质保期。若上述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和故障出现后,乙方拒不整改或敷衍拖延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剩余货款及质保金。如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有义务提供损坏的零部件,并酌情收取费用。
6、由于乙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使用后无法正常运行而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乙方服务代表应具备足够的技术知识、经工厂培训,具有丰富的经验,由乙方授权承担规定的工作。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了解起重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工程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乙方技术服务代表的职责包括但不必限于下列内容:
1)在设备设备安装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指导。
3)纠正设计和制造的错误。
4)指导己方安装人员操作。
5)提供规定的质保和保证所需的服务条件。
6)在安装前,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对这些重要工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乙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乙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乙方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8)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及安装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1、维修和操作培训在终验收期间进行,时间一周(甲方现场),人员为4~6人;
2、乙方现场预验收期间的具体培训人员、内容、计划等由乙方提前两周交甲方认可,乙方在采购期间必须在采购响应文件中编制初步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3、甲方现场安装、调试、试车过程中,乙方进一步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和机电维修培训;
4、培训分理论介绍和实际操作实习两方面;
5、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甲方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咨询乙方,乙方应该无条件对甲方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与帮助。在售后3年内,如果甲方遇到使用问题且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无法解决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使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提供至少3年内每年不低于2次的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序号 | 工程范围 | 甲方 | 乙方 | 备注 | |
1 | 电 | 设备供电 | 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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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柜到设备电源柜线缆 | Δ |
|
| ||
设备内部电缆配线 |
| Δ |
| ||
2 | 土建工程 | 设备基础图 | Δ |
|
|
设备基础土建施工 | Δ |
|
| ||
二次灌浆及各种回填作业 | Δ |
|
| ||
基础用轨道 | Δ |
|
| ||
3 | 安装调试 | 用于设备卸车、安装的起重工具 |
| Δ |
|
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得水、电、气 | Δ |
|
| ||
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 Δ |
| ||
4 | 油品 | 设备安装完成后第一次加注所需的润滑油和齿轮油 |
| 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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