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50616
受******有限公司北方公司******管理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阿克塞供水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主要由取水工程、引水工程、配水工程及消能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设计引水流量4.4m3/s,年调水量为4545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取水枢纽坝址位于大哈尔腾河中游下段骆驼脖子以上3.2km处,枢纽布置采用闸坝结合的低闸坝引水方案,调蓄库容293万m3,总库容971万m3。枢纽工程为粘土心墙砂砾石坝工程、溢流坝工程、泄冲闸工程、上坝线引水枢纽启闭机室及控制房上部工程、事故检修门排架、进水闸工程、右副坝段、上下游护岸工程、地基处理和冬季泄流节制分水闸工程。
输水线路自取水枢纽引水开始,线路沿党河南山以南戈壁前缘大哈尔腾河右岸阶地西北行穿越G215线后过渡至阿尔金山南麓戈壁前缘北行穿越阿尔金山南北两侧最窄的山体——当金山(分水岭)至小鄂博图沟出口,输水线路总长度168.433km,采用“无压+有压”输水方式,其中枢纽至穿越当金山段(3#隧洞出口) 采用无压输水,3#隧洞出口至调蓄水池段采用有压输水。主要建筑物由无压管道、隧洞、暗涵、渡槽和有压管道组成。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装车、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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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3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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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干硬性混凝土 | m3 | 2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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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4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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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0抗硫酸盐 | m3 | 8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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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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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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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招标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招标人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人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不含运输费和卸车费。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商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3)本次招标商品混凝土运输由招标人自行负责,按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招标商品混凝土的检测报告1份。
4、交货时间:2025年8月至2027年6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施工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水电四局施工现场(距离阿克塞县城约80公里)。
6、质量要求:
6.1投标人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上述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必须满足本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质量专家巡查组现场抽检、工程监理部试验室和采购方现场试验室针对本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特定要求和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之“技术规范”的要求。
6.2 商品混凝土进场时必须同时配带出厂材质检测报告。
6.3 投标人必须按照行业规定按照批次及时提供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原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粗细骨料等)的出厂质量材质证明和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数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6.4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满足标准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抗压、抗拉、抗渗、抗冻等质量自检报告。
6.5 投标人的拌和设备必须具备生成相应原始记录数据的功能,并给予保存直至当批次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满足质量要求,否则,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追查分析相关原因。
6.6 为保证混凝土色观效果,投标人应使用同一种水泥、粉煤灰和外加剂,如需变更原材料品牌,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投标人尚未提供招标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招标标的物的付款方式:每月10日投标人应针对上月运抵工地现场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向招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提供货款发票为一票制。由招标人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运抵工地的货物发票金额的40%-60%,剩余57%-37%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40%-60%进行支付,在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剩余3%货款自所有货物供应完成经第三方检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7.4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保证期12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全部商品混凝土供货完成且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材料的缺陷等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7.5本次招标采购商品混凝土整体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465.23万元、含税总价1509.19万元(含税3%),含税总价1655.71万元(含税13%),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
8、商品混凝土验收、计量方法和标准:
8.1商品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计算。
8.2投标人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地点、部位、出料时间的《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招标人质量员、材料员共同验收,并以招标人指定人员(项目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队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8.3混凝土到达工地后,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混凝土送货单》供货数量的准确性,招标人可以抽查投标人供应的任意车辆商品混凝土过磅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复核方式进行复核,经招标人抽查过磅混凝土方量按照施工混凝土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8.4若在抽查后发现投标人供应的任意一车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误差超过-2%的允许误差范围时,则该批次内投标人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均按本批次内全部抽查结果中的最小值进行统计结算。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时,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投标人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8.5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商品混凝土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及职业健康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2-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2-202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发票为一票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上传文件)。
3、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
3、******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安盛大厦12层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安娜
电 话:******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郭旭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 话:0931-******/******
电子邮箱:******
************办公室(0931-******)提出投诉。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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