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第二固井分公司2025-2028年东北市场水泥混拌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第二固井分公司2025-2028年东北市场水泥混拌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ORG******0611-000-0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范围:招标人近年来东北市场规模不断拓展,工作量持续增加,水泥需求不断增长,由于在东北区域未建立自有混拌站,为了满足现场生产需要,解决水泥混拌问题,需将水泥混拌业务进行外包。混拌作业是指油井水泥与固态外加剂按配方精确称量,在专用混拌设备中充分混合均匀。油井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由招标人负责提供。预计2025-2028年水泥混拌量50000 吨,本项目共1个标段,估算金额49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中标人混拌站。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 8 月 31 日止。
5、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服务通知后,页岩油、致密油等常规灰量井,3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混拌任务,储气库、天然气等大灰量井,5天内完成混拌任务,并存储至固定地点等待拉运。招标人取样化验合格后将全部灰拉走,期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招标人拉灰。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具有提供 水泥混拌 技术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
投标人自有以下主要设备或功能等同设备,包括无重力混合机、螺旋输送机、低压电气柜、空压机、原料罐、成品罐、增压稠化仪等,具体见表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无重力混合机 | 单次混拌≥3t | ≥1台 |
|
2 | 螺旋输送机 | 输送台时≥35m³/h | ≥4台 |
|
3 | 低压电气柜 | 工作电压:400V,绝缘电压:660v | ≥1台 | 用于控制计量、混料 |
4 | 空压机 | 流量:3 m3/min;功率:11KW | ≥1台 |
|
5 | 原料罐 | 单体最大罐容积≥40 m3 | ≥3具 | 或总容积≥120 m3 |
6 | 成品罐 | 单体最大罐容积≥60 m3 | ≥3具 | 或总容积≥180 m3 |
7 | 增压稠化仪 | 最高工作温度:150℃ | ≥1台 |
|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台账、发票及查询截图(******/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设备铭牌、实物照片,且一一对应,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及之后的设备视为无效。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总数8人(包含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专职现场生产负责人1名、化验员1名、混拌操作工4名)。
项目负责人、现场生产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岗位与工作职责、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安全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岗位与工作职责、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效的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单位或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相关安全考核合格的其他证明材料。
混拌操作工和化验员需提供:人员台账、岗位与工作职责、身份证扫描件、工伤保险证明。其中工伤保险证明提供以下三类中的一种证明即可:
(1)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2)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3)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还需提供投标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
3.混拌能力要求:
投标人在东北市场有混拌场地,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
提供混拌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如果存储场地是投标人自有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单位名称、地址与投标人名称、企业所在地址一致;如果存储场地是租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单位名称、地址与出租方名称、地址一致,还需提供双方租赁合同,且租赁截止日期在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之后。
(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按照财务部令第108号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划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财务分析;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7-08 08:00:00 至 2025-07-13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7-1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