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为确保金井镇污水管网设施的正常维护运行,及时处理解决污水管网设施随时出现的安全隐患及运行不畅问题,确保人员财产安全,排除安排隐患。
(2)采购预算:******.2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管网日常维护 | 米 | 51308.78 | 15 | 769631.70 |
2 | 一般性管网工程 | 项 | 1 | 504587.5 | 504587.50 |
合计(元): | ******.20 |
注:①一般性管网工程是指管网单次维护、维修资金额度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供应商报价时该项报价统一按照504587.50元进行报价,按照“分单结算,全年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504587.50元”的模式进行结算。结算时,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实报实销。(具体预算清单详见附件)。
②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请按照附件“分项报价表格式”进行分项报价,未填报此表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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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服务内容
负责金井污水处理厂、双江污水处理厂、观佳污水处理站、九中污水处理站、惠农一体化设施主次管网巡查、清淤、维护及一般性管网工程。包括:污水管网井壁、井盖的破损更换及其井口周围的补修;污水管网管线(单位和个人接入主次管网的支线及其设施由使用者维护)的疏通维护和设施的清於;污水管网日常巡查看护,及时控制不可遇见性的管网险情,随时察看,清理因杂物封堵的下水井出口,确保排污通畅;交办的污水管网相关工作任务。
2.实施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进行作业,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购买工伤保险,严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凡因管理不完善、失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采购人3次以上指出而没有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劳动使用必备的工具和维修施工材料,包括疏通用水、拉运车辆、工具、安全标志等。
(3)成交供应商污水管网维护清淤维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和道路行人车辆安全措施:施工维修工作必须在施工区域周围明显位置放置安全警示标志。需要封闭空间作业必须首先进行井内通风至少半小时并确认大量有毒气体疏散没有危险时方可由绳索牵扯引入井作业,雨天夜间道路作业还必须随身亮灯,成交供应商施工作业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自负。
(4)成交人将各检查井、截流井逐一编号,便于巡查。根据区域管网布局合理安排日常巡查人员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管网清淤维护单位应熟悉本镇的污水管网走向,做到巡查到位、清淤及时、维护畅通。同时,日常巡查工作中负责宣传、贯彻污水管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政策规定。
(5)************学校周边商业区、截流井(污水井交汇处)等地段的巡查力度;还应针对雨季、早季等特殊季节情况及时巡查,详细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发现擅自向管网排放污水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和环建投,同时做好巡查记录。无维护任务时,进行污水管网设施全面巡查,雨天或雨夜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正常上路进行排查险情、疏堵。
(6)每月应对所有污水管网进行至少一次清淤工作,重点清淤地点需与巡查发现的淤塞情况相吻合,及时清淤,并记录时间、区域地段和人员登记。如需下井作业,应按照《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7)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施工,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先行承担的,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承担的赔偿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8)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如发现有转包、分包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9)成交供应商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不造成新的问题及隐患,如造成新问题及安全隐患,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长沙县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后管护方案》要求履行正常巡查、管护、维修任务,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
(11)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协调周边关系,绿化、市政、城管、交警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等方面的处理工作,采购人协助配合处理,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共同将各项任务、问题解决完成好。
(12)成交供应商在清淤时应将所有淤泥及渣物全部清除,清出后的淤泥、渣物应及时外运,确保环境卫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13)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采购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每逢重大活动,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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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
六、验收标准:
1.******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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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一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人民政府
2.2付款方式:
******有限公司出具结算报告和验收意见支付;
******有限公司出具结算报告和验收意见支付;按照“分单结算,满额限年终止”的模式进行结算,结算时,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实报实销。
2.2.3以上两项补助资金支付总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
************人民政府后转付;
3.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4.本项目一般性管网工程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管网日常维护采用单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人员、交通、误餐、资料打印费用,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的响应表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监督情况 | 事项备注 |
1 | 乡镇考核 | 乡镇月度考核 | 一季度共45分 | ? | ? |
2 | 日常管理 | 未制定对运维单位的考核办法 | 月度考核不合理每次扣2分 | ? | ? |
3 | 日常巡查工作不及时,未发现管网存在问题导致污水溢流的 | 出现一次扣2分 | ? | ? |
4 | 发现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 | 出现一次扣2分 | ? | ? |
5 | 因管网问题(未及时报告)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的 | 出现一次扣4分 | ? | ? |
6 | 对同一问题整改不到位(重复修复)的 | 出现一次扣2分 | ? | ? |
7 | 管网维修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量完成的 | 扣5分 | ? | ? |
8 | 资料记录 | 报送资料不齐全的 | 缺少每项资料扣1分 | ? | ? |
9 | 报送资料不真实,或资料不合格的 | 扣3分 | ? | ? |
10 | 未按照指定日期上交资料的 | 扣3分 | ? | ? |
11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采用一票否决制 | 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该周期评定为“不合格” | ? | ? |
12 | 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制度 | 缺少扣3分 | ? | ? |
13 | 未配备安全生产设备的 | 每次扣2分 | ? | ? |
14 | 作业人员未佩戴劳保用品,安全措施不齐全的 | 每次扣2分 | ? | ? |
15 | 社会监督 | ******居民投诉的 | 一次扣5分 | ? | ? |
16 | 未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上级部门整改、交办、督办、通报的相关问题的 | 每项扣3分 | ? | ? |
注:各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后管护服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环建投具体承担,考评结果将与各镇清淤维护补助资金的支付挂勾。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后管护服务评价考核体系采取扣分制,满分为100分。环建投每月对集镇污水收集管网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工作每3月开展一次。
以A代表综合评价考核总分:
l.A≥80分,可评为考核合格清淤维护单位。
2.60≤A<80,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扣除该单位该考核周期内污水收集管网清淤维护服务费的5%,即该考核周期只支付该单位95%的污水收集管网清淤维护服务费。
3. A< 60分,评定为运行不合格清淤维护单位,扣除该单位该考核周期内污水收集管网清淤维护服务费的10%,即该考核周期只支付该单位90%的污水收集管网清淤维护服务费。年度内两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清淤维护单位,建议各镇辞退并更换专业清淤维护单位。
4.一票否决。若该考核周期内出现重大水质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或该考核周期内受到县级及以上执法、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通报和处罚,则该考核周期内清淤维护单位直接评定为 不合格清淤维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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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