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开展招标名单内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技术帮扶(承压类相关特种设备90余家,按需求相应增加或更改)
1.对招标名单内使用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本体及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气瓶充装环节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领域内容进行全面现场技术帮扶;
2.全面查找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管理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隐患问题;
3.针对每个使用单位,逐项列出发现具体隐患问题,出具“检验机构现场技术帮扶发现隐患问题意见通知书”,技术专家和受检单位有关负责人“双签字”;
4.针对每个使用单位建立隐患问题清单;
5.针对发现隐患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
6.配合监察机构对每个使用单位实施复查检查;
7.统一分类建立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台账;
8.建立完善和及时提交现场检查、隐患清单及整改措施台账档案。
9.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具体指导和服务。
(二)配合监察机构实施日常(专项)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1.按照监察机构日常检查安排和各项专项检查的单位、范围、内容、时限、要求,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配合开展现场检查;
2.针对每个受检单位,逐项列出发现具体隐患问题,出具“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意见通知书”,技术专家和受检单位有关负责人“双签字”;
3.建立完善专项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4.针对发现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控措施;
5.配合监察机构实施复查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
6.及时提交“检验机构现场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意见通知书”和隐患清单及整改台账档案。
(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制度机制
1. 协助监察机构开展应急演练、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救援指导。
2.排查辖区各类承压特种设备(包括充装)领域重大风险单元(点位)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并建立风险防控指南
3.按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清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助监察机构对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4.及时分析研判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形成并提交专项或定期风险研判报告,有针对性提出管控措施和监管意见,为监察机构加强风险管控提供经验和技术支撑;
5.对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短板漏洞,及时提出落实整改意见建议;
6.对使用单位老旧特种设备底数现状、自查自改报告、进行排查,加强企业对老旧特种设备运行监测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管控老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7.协助监察机构对辖区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及落实规范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四)分类开展专题技术培训教育
1.为监管人员及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提供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培训,不少于3次。(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采取上门培训);
2.及时为采购单位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五)实施项目评估并梳理形成范式监管制度机制
1.全面系统梳理辖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充装)监管有关法规、规章和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分类梳理形成部门监管有关法规制度体系;
2.系统总结项目实施流程及成效经验,有效提供“监察机构+技术专家”监管执法的制度机制及配套标准化、规范化文本;
3.按时提交整体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对项目实施具体实际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提出优化完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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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察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第3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详见比价文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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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5-06-12 18:54:07
报名结束时间:2025-06-17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6-12 15:54:07
采购编号:HLJGCYC******Z******115
采购单位:******管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设立的分公司,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核准证书需要具有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资质),具有相关领域特种设备检验项目资格与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证书、鉴定评审人员资格证书;
3.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人员、驻场服务人员名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在职项目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专用章),聘用退休项目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经查询信用信息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为防止和降低不可预见客观因素影响,有效保障中标单位提供及时高效现场服务,在项目评标具体打分标准中,对具有招标项目所在地(市)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等组织机构的投标单位给予一定加分。
7.中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0人,且具有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检验人员资质,履行采购单位规定的各项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能密切配合;
8.投标单位至少派出技术专家2人长驻大庆,能够满足甲方所需服务内容,确保提供技术服务不受客观因素影响。
9.派驻技术人员应熟悉承压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10.中标单位人员开展技术服务所需工作、食宿、交通等工作设备、生活条件,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