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顺扬智汇谷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项目YHDD-SG01标段
招标公告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顺扬智汇谷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由昆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昆行审投复〔2024〕57号文及昆山市数据局以昆数据投复〔2024〕68、〔2025〕1号文(项目代码:2401-320583-89-01-540017)批准建设,******办公室关于昆山市沿沪大道下穿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京沪高铁立交改扩建工程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的复函》(上铁办科信函〔2025〕4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5〕00013号准予,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顺扬智汇谷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YHDD-SG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全面负责本工程代建管理、施工期间铁路运行协调等工作。后期中标单位须******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组织施工,遵守上海局地方涉铁工程管理程序。建设单位会同代建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1)项目概况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顺扬智汇谷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包括:改造沿沪大道涉铁段,同时对既有公交站台智能提升改造。
沿沪大道涉铁段工程起点位于沿沪大道与天福路交叉口处(AK0+750),从北向南沿线下穿京沪高铁、沪宁城际、在建沪通二期、京沪铁路后,止于京沪铁路南侧处(AK1+800),顺接既有沿沪大道,道路全长约1.05Km,为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道路红线宽36m~54.5m,双向六车道,两侧敷设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本次实施范围为AK0+750~AK1+015、AK1+520~AK1+800。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AK0+750~AK1+015、AK1+520~AK1+800)路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涵工程、U型槽工程、AK0+750—AK1+800段的交通工程及景观绿化等工程(不包括AK1+015~AK1+520段范围内的附属工程预埋件)以及为完成该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建安费约10450万元。
计划工期:2027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上跨或下穿运营铁路的道路或桥涵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③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监督部门在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系统核查);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3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中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交通大厦
电 话:0512-******
联系人:束家勇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
联系人:杨铭悦
电 话:******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
联系人:姜威杰
E-mail:******
监督部门: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
电 话:0512-******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0:00。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12分 | 对本项目施工方案内容是否齐全、计划是否合理,地方涉铁工程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是否合理进行评分。 |
质量、工期 | 8分 | 对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 ||
安全措施 | 8分 | 对本项目安全组织管理、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识别研判处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 ||
环保、文明、文物保护措施 | 7分 |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地方涉铁工程安优工程创建、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 | 13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上跨或下穿运营铁路的道路或桥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每个加3分,最多加3分。 |
项目总工 | 12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上跨或下穿运营铁路的道路或桥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每个加3分,最多加3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省厅信用评价 | 15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含暂定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 (1)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守信激励主体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4)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①X满分为15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7)确定。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获得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加1分,最多加4分。(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 ||
业绩 | 15分 | 投标人的业绩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的上跨或下穿运营铁路的道路或桥涵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 |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1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需快递,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9)已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
(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12)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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